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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05-26 18:24:58 股吧网页版
微诺时代: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5-26


证券代码:837287 证券简称:微诺时代 主办券商:天风证券
微诺时代(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召开方式为: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6 月 10 日 10: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
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7287 微诺时代 2022 年 6 月 8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交大东路 31 号 C 座三层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自办发行)>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26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微诺时代(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自办发行)》(公告编号:2022-011)。
(二)审议《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业务指南》等的有关要求,本次股票定向发行需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与主办券商、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三)审议《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指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股票定向发行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26 日与发
行对象签署附带生效条件的《股票发行认购协议》,合同内容包括认购股数、认购价格、认购款项支付、合同生效条件及生效时间、双方权利与义务、违约责任和纠纷解决机制等。上述协议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和全国股转公司审查通过后生效。

(四)审议《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次股票发行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股份数额将根据本次股票发行结果做出相应的调整。需根据本次股票发行后的股本变化及相关事宜,修改章程相应条款。

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26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
平台(www.neeq.com.cn)上发布的《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公告编号:2022-016)。
(五)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股票发行有关事宜的议案》

为确保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股票发行工作,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 以及《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公 司章程,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向监管部门就公司本次定向发 行股票事宜提出申请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处理有关公司本次股票发行的一切 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定向发行股票的申报事宜,以及决定并聘请本次发行可能涉及的相关中介机构并签署相关协议;

(2)授权董事会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定向发行有关的各项文件和协议;并办理与本次定向发行股票相关的一切必要或适宜的申请、报批、登记备案等手续;

(3)授权公司董事会在本次定向发行股票完成后,办理股份登记、挂牌交易及工商变更登记、公司章程的修订及备案等有关事宜;

(4)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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