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06-07
公告编号:2022-020
证券代码:837287 证券简称:微诺时代 主办券商:天风证券
微诺时代(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对认定核心员工事项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拟认定核心员工情况
微诺时代(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认定核心员工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为了鼓励和稳定对公司未来发展具有核心作用的员工,本着审慎的原则,公司经营管理层对公司重要的核心岗位、关键岗位上的骨干员工进行了认真的考察和了解。公司董事会提名并认定卜晓利、樊荣、彭生龙、任少卿、杨利学、殷小春、张扩、张展、雷雪净、刘强、马龙、薛小磊、王琼、张于、柯永忠、张群仙、严崇英、何巍共 18 名员工为公司核心员工。
上述核心员工提名已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 2022
年 5 月 26 日至 2022 年 6 月 5 日向全体员工公示并征求意见。截至公示期满,公
司全体员工均未对提名上述 18 名员工为公司核心员工提出异议。
公司监事会经过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对董事会提名的核心员工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提名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未发现包含的信息存在虚假、不符合实际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认定董事会提名的 18 名员工为公司核心员工,并同意将《关于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公告编号:2022-020
二、备查文件目录
《微诺时代(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微诺时代(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2 年 6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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