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4-24
证券代码:837295 证券简称:讯道股份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深圳讯道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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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
<监事会制度>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
议案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深圳讯道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确保监事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依法行使《深圳讯道实业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授予的职权,保障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提高公司的法人治理机构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监事会,行使监督权,保障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
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对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三条 公司全体监事、监事会指定的工作人员、列席监事会会议的其他有
关人员应遵守本议事规则的规定。
第四条 监事会不参与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第二章 监事及监事会的组成
第五条 公司监事由股东代表和公司职工代表担任。公司职工代表担任的监
事不得少于监事人数的三分之一。
第六条 监事每届任期三年。监事中的股东代表由股东提出候选人名单,经
股东大会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同意选举产生,更换时亦同;职工担任的监事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或更换。监事连选可以连任。
第七条 监事应当具备下列一般任职条件:
(一)具有与股东、职工和其他相关利益者进行广泛交流的能力,能够维护全体股东的权益,协调股东之间的不同意见、观点乃至纠纷;
(二)坚持原则,清正廉洁,办事公平;
(三)具有与法律、财务、会计等方面的专业知识或工作经验。
第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监事: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犯有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其他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三)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总经理,并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六)公司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国家公务员;
(六)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者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期限尚未届满;
(七)被全国股转公司或者证券交易所采取认定其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纪律处分,期限尚未届满;
(八)中国证监会和全国股转公司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现任监事发生前述规定情形的,应当及时向公司主动报告并自事实发生 之日起 1 个月内离职。
公司违反本条规定选举的监事,该选举无效。
监事候选人被提名后,应当自查是否符合任职资格,及时向公司提供其是否符合任职资格的书面说明和相关资格证明(如适用)。
监事会应当对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核查,发现候选人不符合任职资格的,应当要求提名人撤销对该候选人的提名,提名人应当撤销
第九条 监事享有的权利:
(一)监事有了解公司经营情况,享有公司各种决策及经营情况的知情权;
(二)经监事会授权,核查公司业务和财务状况,查阅簿册和文件,有权要求 董事及公司有关人员提供有关情况的报告或说明;
(三)对董事会于每个会计年度所出具的各种会议表册进行检查审核,将其意 见制成报告书经监事会表决通过后向股东大会报告;
(四)出席监事会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五)在有正当理由和目的情况下,建议监事会召开临时会议;
(六)出席公司股东大会,列席公司董事会会议;
(七)在其任职期间,股东大会不得无故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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