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4-25
公告编号:2023-010
证券代码:837298 证券简称:洱海环保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云南顺丰洱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更正概述
云南顺丰洱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2 年度进行以下其他调整。本公司己针对这些其他调整对 2021 年度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进行了追溯调整 。参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 、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临时公告格式模板》 的相关规定,现将 2022 年度其他调整事项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
本年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
力度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 2022 第 14 号中第十、“……纳税人自 2019
年 4 月 1 日起已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的,可以在 2022 年
10 月 31 日前一次性将已退还的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税款全部缴回后,按规定申请退还留抵税额。”的规定,本公司选择了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一次性补缴以往年度已在其他收益-即征即退增值税中确认的税款 4,266,650.30
元,并根据原退税款所属期间,调减了 2021 年度其他收益 1,644,064.57 元及 2021
年期初留存收益 2,622,585.73 元(含 2019 年 1,345,468.87 元、2020 年 1,277,116.86
元),调增了 2021 年末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4,266,650.30 元。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5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
公告编号:2023-010
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董
事会表决结果为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监事会表决结果为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不涉及业绩承诺,不涉及以前年度超额分配利润,不影响股票交易风险警示状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等相关规定,能更客观公允地反应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能够为投资者提供更为准确、可靠的会计信息。
董事会同意本次对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处理。
四、会计师事务所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意见
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差错更正出具了《其他调整专项说明的审核报告》。
五、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使公司的会计核算更为客观、合理,计差错更正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改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公司章程,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不断加强对公司治理、财务规范以及内部控制等方面的管理与完善,监事会同意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六、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对公司的影响
(一)采用追溯调整法
根据《企业准则第 28 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公司对 2021 年度报表相关科目进行更正。
公告编号:2023-010
前期会计差错对比较期间财务报表主要数据的影响如下:
单位:元
2021 年 12 月 31 日和 2021 年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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