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06-10
公告编号:2022-025
证券代码:837300 证券简称:ST 爱车坊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上海爱车坊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涉及诉讼及诉讼进展
公告(补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重大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收到受理通知书的日期:2020 年 4 月 13 日
诉讼受理日期:2020 年 4 月 10 日
受理法院的名称:上海宝山区人民法院
二、有关重大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和进展情况
(一)(原告/上诉人)基本信息:
姓名或名称:上海义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徐莎莉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李鹏飞、上海申企律师事务所
(二)(被告/被上诉人)基本信息:
姓名或名称:上海杰隆汽车快修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朱旖筠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王曙光、公司员工
(三)纠纷起因及基本案情:
公告编号:2022-025
2020 年 4 月 17 日上海义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义思”)以我司
控股子公司上海杰隆汽车快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杰隆”)欠付维修费 82951元为由,将杰隆起诉至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
(四)诉讼的请求及依据:
诉讼请求:要求杰隆支付维修费 82951 元。依据:2019 年 9 月至 10 月义思为杰
隆维修汽车,维修费用共计 82951 元。
(五)被告答辩状的基本内容:
杰隆不同意义思诉讼请求,因两家公司之间未签订合作合同。义思提供的相关证据无法证明杰隆存在欠款,也无法证明对账单中所载店长有被杰隆授权。
(六)案件进展情况:
判决生效,义思于 2022 年 1 月 4 日向上海宝山区人民法院申请立案执行,并已
受理。目前杰隆尚未履行判决。
三、判决情况(适用于判决或裁决阶段)
于 2020 年 11 月 20 日收到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在 2020 年 10 月 12 日作出
的(2020)沪 0113 民初 8064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结果如下:
被告上海杰隆汽车快修汽车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十日内支付原告上海义思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维修费 82951 元。
针对本案诉讼结果,公司拟采取的措施如下:
因上海杰隆汽车快修有限公司实际相关经营管理权已处于失控状态,且我司已因收购上海杰隆汽车快修有限公司相关事宜提起诉讼,所以,针对本案件相关的履行义务我司将积极与杰隆实控人沟通,协助、督促完成相关义务。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经营及财务方面的影响
(一)本次诉讼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诉讼对公司经营方面无重大影响。
公告编号:2022-025
(二)本次诉讼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经本案代理人及相关案件受托律师分析,如果我司与上海杰隆汽车快修有限公司收购合同成立,那么可能需要按照判决执行,公司预计损失金额为 82951 元。五、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无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0)沪 0113 民初 8064 号
上海爱车坊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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