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4-24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江苏东九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等业务规则的规定,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或“主办券商”)作为江苏东九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九重工”或“公司”)的主办券商,对东九重工 2022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
一、募集资金核查具体情况
(一)股票发行基本情况
2022 年 8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2022 年第
一次股票发行方案》,该议案于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经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关于江苏东九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无异议的函》(股转系统函[2022]2985 号)确认,公司发行 1,450,700 股。此次股票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7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0,154,900 元。募集资金到
位情况业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2 年 9 月 26 日出具的上
会师报字(2022)第 9518 号验资报告审验。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相关规定要求,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
针对 2022 年第一次股票发行,公司与申万宏源承销保荐、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分行(下称“浦发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符合《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等业务规则的规定,《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放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金额(元) 余额(元)
上海浦东发展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 15680078801900000661 10,154,900.00 2,078,833.64
盐城分行
合计 10,154,900.00 2,078,833.64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2022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和金额如下表所示:
项目 金额(元)
募集资金总额 10,154,900.00
发行费用 -
募集资金净额 10,154,900.00
加:利息收入 2,084.06
加:理财产品收益(如有) -
具体用途 累计使用金额 其中:2022 年度
1、归还贷款本金及利息 8,077,995.42 8,077,995.42
2、银行手续费 155.00 155.00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 2,078,833.64
经核查,公司未提前使用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无。
(五)募集资金用途变更情况
无。
二、专项核查意见
经核查,主办券商认为:公司已经按照规定建立并披露募集资金管理的内
部控制制度、设立募集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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