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6-07
公告编号:2024-027
证券代码:837302 证券简称:东九重工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江苏东九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换届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换届基本情况
(一)董事会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 2024年 6 月 7 日审议并通过:
提名刘祥斌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8,180,158 股,占公司股本的 15.899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花中斌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1,726,185 股,占公司股本的 3.355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张兰芳女士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1,380,148 股,占公司股本的 2.6825%,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赵培军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504,625股,占公司股本的 0.9808%,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周勇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832,330股,占公司股本的 1.6177%,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仲扣才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334,750股,占公司股本的 0.6506%,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公告编号:2024-027
提名盛同安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20,000股,占公司股本的 0.0389%,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监事会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24年 6 月 7 日审议并通过:
提名陈爱国先生为公司监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334,750股,占公司股本的 0.6506%,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杨宏伟先生为公司监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497,625股,占公司股本的 0.9672%,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三)职工代表监事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 2024 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于 2024
年 6 月 7 日审议并通过:
选举管飞先生为公司职工代表监事,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4 年 6 月 24 日起生效。
上述选举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3,0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0058%,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二、换届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一)任职资格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换届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
本次换届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情形。
(二)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届换届选举是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进行的正常换届,是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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