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4-25
公告编号:2024-017
证券代码:837305 证券简称:万和科技 主办券商:国投证券
深圳市万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6,833,950.00元。公司股份总数为 34,884,135.00元。公司股份总数为 26,833,95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34,884,135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 1元。
第四十五条 临时股东大会不定 第四十五条 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
期召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 召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 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 发生之日起2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
东大会: 大会:
(六)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提 (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议召开时; 或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七)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公告编号:2024-017
或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十七条 股东大会的通知包 第五十七条 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
括以下内容: 以下内容:
(五)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 (五)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
号码。 号码。
拟讨论的事项需要独立董事发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之间的间
表意见的,发布股东大会通知或补充 隔应当不多于 7 个交易日,且应当晚 通知时将同时披露独立董事的意见及 于公告披露时间。股权登记日一旦确
理由。 认,不得变更。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之间的
间隔应当不多于7个交易日,且应当晚
于公告披露时间。股权登记日一旦确
认,不得变更。
第六十九条 在年度股东大会上, 第六十九条 在年度股东大会上,
董事会、监事会应当就其过去一年的 董事会、监事会应当就其过去一年的 工作向股东大会作出报告。每名独立 工作向股东大会作出报告。
董事也应作出述职报告。
第七十八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 第七十八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
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 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 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
权。 权。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持有的公司股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持有的公司股
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 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 董事会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
东可以征集股东投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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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件的股东可以征集股东投票权。
第一○四条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 第一○四条 董事会由 5 名董事组
成,设董事长1人。董事会成员中包括 成,设董事长 1 人。董事长由董事会以 3名独立董事。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 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一一五条 代 表 1/10 以上表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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