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5-20
深圳市万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4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5
第三章 股份 ......5
第一节 股份发行 ......5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6
第三节 股份转让 ......8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9
第一节 股东 ......9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12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19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20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22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26
第五章 董事会 ......31
第一节 董事 ......31
第二节 董事会 ......35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40
第七章 监事会 ......42
第一节 监事 ......42
第二节 监事会 ......44
第八章 董事会秘书的聘任及信息披露......46
第九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47
第十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49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48
第二节 内部审计 ......50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50
第十一章 通知 ......51
第十二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52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52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54
第十三章 修改章程 ......56
第十四章 附则 ......57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深圳市万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以及《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等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深圳市万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宝龙社区宝龙五路2号尚荣工业厂区厂房B1 501。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4,884,135.00元。公司股份总数为34,884,135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
者)、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本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提交证券期货纠纷专业调解机构进行调解、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持续创新、追求卓越。
第十一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电子元器件、微电子器件及其它电子产品的开发、购销;计算机软硬件技术开发、销售;经济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国内贸易;进出口业务;设备租赁业务。许可经营项目:开发、生产、销售射频芯片、微波芯片、数模混合集成电路芯片、数据通讯芯片、图像处理芯片、语音处理芯片、有线电视光模块和射频模块、WIFI模块、通信射频模块、微波模块、物联网模块及设备、光通讯模块及设备。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二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记名股票的形式。
公司股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集中登记存管。
第十三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平、公正的原则,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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