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06-30
公告编号:2022-023
证券代码:837314 证券简称:中青科技 主办券商:诚通证券
中青英拓(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非标准意见专项
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受中青英拓(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股东委托,审计了中青科技 2021 年度的财务报表,并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亚会审字(2022)第 01110862 号)。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的规定,董事会就上述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所涉及事项说明如下:
(一)审计报告中无法表示意见的内容:
1、如财务报表附注六、(八)所述,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其
他应付款挂账金额 1,577,008.47 元,占资产总额的 102.51%。由于中青科技公司未能提供确切的函证地址,导致我们无法实施函证程序。同时也未能提供合同等其他资料,我们不能实施有效的替代程序,无法取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确定其他应付款的真实性、完整性。
2、如财务报表附注三、(二)所述,中青科技公司 2021 年度产
生亏损 600,634.01 元,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未弥补亏损金额为
公告编号:2022-023
19,368,399.60 元,净资产为-445,435.38 元。中青科技公司已经连
续亏损 5 年以上,从 2021 年 10 月开始因受疫情影响,公司主营业务
实际已经停止,预计财务状况未来可能会进一步恶化,以上情况表明未来存在可能导致中青科技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虽然中青科技公司披露了拟采取的改善持续经营能力的应对计划,但我们认为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确定能否有效改善企业持续经营能力,提请中青科技公司延长评估期限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中青科技公司拒绝对 2023 年 1-6 月的持续经营能力做出评估,
且我们也无法通过其他程序就管理层运用持续经营假设编制财务报表的合理性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因此无法判断中青科技公司继续按照持续经营假设编制 2021 年度财务报表是否恰当。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的规定,公司董事会针对该审计意见涉及事项作出专项说明,详见公司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中青英拓(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 2021 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专项说明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2)。
公司监事会认为:
一、监事会对本次董事会出具的关于 2021 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所涉事项的专项说明无异议。
二、本次董事会出具的专项说明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公司实际情况。
公告编号:2022-023
三、监事会将积极督促董事会推进相关工作,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中青英拓(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 年 6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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