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4-28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电高光(天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主办券商”)作为中电高光(天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以下简称“中电高光”、“公司”)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 2021 年年度报告事前审查,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否履行信息披
序号 类别 风险事项
露义务
1 生产经营 重大亏损或损失 是
2 其他 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 是
(二) 风险事项情况
1、重大亏损或损失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中电高光(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累计金额-
84,158,856.38 元,未弥补亏损 84,158,856.38 元,已超过公司 65,000,000 元
的股本总额。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中电高光于 2022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22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
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超实收股本总额的议案》,并提 交至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2 年 4 月 25 日出具了
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报告编号:亚会审字(2022)第 01160035 号)。
自 2019 年开始,受中美关系及新冠疫情影响,中电高光收入下滑,由盈
利转为亏损,偿债能力、盈利能力下降。截止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累计亏损
人民币 84,158,856.38 元,2021 年发生净亏损 25,336,216.86 元,2021 年度
经营活动净现金流量-2,645,449.55 元。根据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中电高光(天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财 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截止至审计报告日,审计机构无法获取 中电高光经营情况好转的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审计机构认为保留意见事项 主要涉及收入下滑,由盈利转为亏损,偿债能力、盈利能力下降,上述事项无 法获取中电高光经营情况好转的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虽影响重大,但不至 于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 对公司的影响
相关风险事项涉及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导致触发强制终止挂牌情形。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存 在会计准则规定的影响其持续经营能力的事项,被主办券商出具不具有持续经 营能力的专项意见,且三个月后主办券商经核查出具专项意见,认为该情形仍 未消除的,全国股转公司终止其股票挂牌。
三、 主办券商提示
平安证券已履行对公司的持续督导义务,后续将积极跟进了解公司上述风 险事项进展并持续关注公司未来的治理情况和信息披露情况。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请广大投资者密切关注上述事项,注意投资风险。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电高光(天津)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报告》(报告编号:亚会审字(2022)第 01160035 号)
2、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中电高光(天 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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