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9-13
证券代码:837355 证券简称:康尼格 主办券商:西南证券
苏州康尼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股票终止挂牌新增承诺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基本情况
结合苏州康尼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业务发展及长 期战略发展规划需要,为提高决策和经营效率,降低运营成本,更有效的整合 内外部资源,经慎重考虑,公司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申请终止股票 挂牌。
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1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 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 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等,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 承诺事项的具体内容
(一) 承诺主要内容
为充分保护可能存在的异议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承诺由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朱建晓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对满足条件的异议 股东所持股份进行回购。
(二) 回购义务人
□挂牌公司 √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 √其他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指
定的第三方
(三) 回购对象
回购对象为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且
未参加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或参加股东大会但未对终止挂牌事项投同 意票的股东。
回购对象需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
2.未出席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或出席 2024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但并未对《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 挂牌的议案》投同意票的股东;
3.在回购有效期限内向公司发出书面通知,要求回购其所持公司股份的 股东;
4.未损害公司利益的股东;
5.不存在因公司终止挂牌或本次股份回购事宜与公司、其他股东发生诉 讼、仲裁、执行等情形或该情形尚未终结;
6.不存在其所持公司股票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自由交易情形;
7.自公司披露终止挂牌相关提示性公告首日或自其知悉公司拟申请在全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之日(以二者孰早为准)至公司股票因本 次终止挂牌事项暂停转让期间,不存在股票异常转让或购买交易、恶意拉抬 股价等投机行为。
(四) 回购数量
回购股份的数量以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其持有的股
份数量为准。
(五) 回购价格
1.对于满足条件的异议股东在公司披露《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 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提示性公告》(以下简称“《拟申请终止挂牌公
告》”)公告之日前(含当日)取得的公司股份,回购价格原则上为异议股东取得该部分股票的成本价格(成本价格不含交易手续费、资金成本,异议股东持有公司股票期间,若公司股票存在除权除息,其持股成本价格作相应调整)和2023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每股净资产的孰高值为基准, 具体
回购价格、回购方式以双方协商并签署书面协议为准。
2.为防止股票摘牌期间恶意操作股价,自公司披露《拟申请终止挂牌公告》首日或自其知悉公司拟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之日(以二者孰早为准)起至公司股票因本次终止挂牌事项停牌期间,如果以明显偏离市场价格的方式取得的公司股票,其交易价格不作为回购价格。
(六) 申请回购的方式
1.异议股东需自公司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之日起 30 日内向公司将书面回购申请材料通过邮寄送达(以快递签收时间为准)方式交付至公司。
2.书面回购申请材料包括:
(1)经异议股东签字或盖章的回购股份申请书原件,其中必须载明股东姓名或名称、证券账户号码、要求回购股票的数量、有效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
(2)异议股东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自然人为身份证件复印件加本人签字并署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字样,法人、其他组织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署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字样);
(3)异议股东交易公司股票所有历次交易的完整的交易流水单或投资款支付凭证复印件(加盖证券营业部公章)或其能够有效证明其取得公司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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