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4-20
公告编号:2023-020
证券代码:837384 证券简称:民大股份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内蒙古民大商贸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
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的主要内容
北京兴昌华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对内蒙古民大商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于 2023 年 4 月 20 日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
见审计报告,报告编号:[2023]京会兴昌华审字第 000199 号。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如财务报表附注二、(二)所述,民大股份报告期营业收入大幅下降,从 2021
年 186 万元,到 2022 年的零收入,企业近五年持续亏损,盈利能力不够,2021
年、2022 年净利润分别为-98 万元、-118 万元;2021 年末净资产 988 万元,其
中:注册资本 1500 万元,未分配利润-677 万元。2022 年末净资产 869 万元,其
中:注册资本 1500 万元,未分配利润-797 万元。公司制定的商业计划、投资的工程项目未来盈利能力无法判断。上述情况事项,表面民大股份持续经营能力具有重大不确定性。该事项不影响审计意见。
二、公司监事会对该事项的说明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公司董事会针对北京兴昌华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的上述审计意见,出具了《董事会关于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出具的专项说明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如下书面意见:
1、监事会对本次董事会出具的董事会关于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专项说
公告编号:2023-020
明无异议;
2、董事会出具的该专项说明,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实际情况;
3、监事会将督促董事会推进相关工作,解决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事项及问题,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内蒙古民大商贸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 年 4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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