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9
公告编号:2024-011
证券代码:837384 证券简称:民大股份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内蒙古民大商贸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
非标准审计意见专项说明的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的主要内容
北京兴昌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了内蒙古民大商贸股份有限
公司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包括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
表,2023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
公允反映了民大股份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3 年度
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二、(二)所述,企业近三
年持续亏损,民大股份 2021 年、2022 年、2023 年收入分别为 186 万元、0 万元、
0 万元;净利润分别为-98 万元、-120 万元、-19 万元。公司主营业务为公路货物运输服务,最近 2 年业务处于暂停状态。上述情况表明民大股份持续经营能力具有重大不确定性,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公司监事会对该事项的说明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公司董事会针对北京兴昌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上述审计意见,出具了《董事会关于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出具的专项说明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如下书面意见:
公告编号:2024-011
1、监事会对本次董事会出具的关于 2023 年度非标准审计意见的财务报告专项说明无异议;
2、董事会出具的该专项说明,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实际情况;
3、监事会将督促董事会推进相关工作,解决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事项及问题,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内蒙古民大商贸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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