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4-28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天石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 向发行指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等相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或“主 办券商”)作为浙江天石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石纳米”或“公 司”)持续督导的主办券商,对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
专项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0年 11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预案的议案》,并于2020年12月13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经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股转公司”)《关于对浙江天石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优先股发行 无异议的函》(股转系统函〔2020〕3903号)核准,公司于2020年12月向合格 投资者建德产业发展引导基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德产投”)非公开发 行优先股300,000.00股,面值为每股人民币100.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100.00元,收到建德产投认购优先股款共计人民币30,000,000.00元,发生的券商 承销佣金及其他发行费用已通过公司其他银行账户予以支付,实际净筹得募集 资金人民币30,000,000.00元。
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审亚太验字(2021) 020275号验资报告验证,上述募集资金人民币30,000,000.00元已于2020年12月29 日汇入公司在交通银行杭州建德新安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存放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进一步做好募集资金的管理,保证募集资金的使用安全和有效监管,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上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和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0-031)。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公司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并经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0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与时任主办券商财通证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建德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
(三)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2020 年12月21日,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披露了《优先股股票定向发行认购公告》(公告编号:2020-037),本次股票
发行缴款账户为:
户名:浙江天石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交通银行杭州建德新安支行
账号:303063188013000022032
本次发行认购对象已按照公司《优先股股票定向发行认购公告》的要求,于2020年12月将认购款汇至公司指定缴款账户,认购款合计3,000万元。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上述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表:
项目 金额(元)
1.募集资金总额 30,000,000.00
2.募集资金净额 30,000,000.00
加: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净值 43,333.01
具体用途 -
1、碳酸钙系列产品技术升级及扩产改造 10,000,000.00
2、补充流动资金 20,043,332.29
专户注销时转回公司一般账户 0.72
募集资……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