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4-28
公告编号:2023-017
证券代码:837392 证券简称:天石纳米 主办券商:光大证券
浙江天石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 律责任。
一、 权益分派预案情况
根据公司 2023 年 4 月 28 日披露的 2022 年年度报告,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挂牌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
86,385,957.50 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96,037,543.28 元。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公司目前总股本为 99,729,000 股,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
全体股东每 10 股送红股 0 股,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200000 元(含
税),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0 股(其中以股票发行溢价所形成的资本公积每 10 股转增 0 股,无需纳税;以其他资本公积每10 股转增 0 股,需要纳税)。
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送红股 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1,967,480.00 元,转增 0 股。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目前预计不一致的,公司分派总额不变。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公告编号:2023-017
上述权益分派所涉个税依据《关于继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
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 2019 年第 78 号)执行。
二、 审议及表决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经公司 2023 年 4 月 26 日召开的董事会、监事
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最终预案以股东大会审议结果为准。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 2022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在基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的战略规划前提下,充分考虑和平衡了业
务发展与股东合理回报之间的关系。权益分派预案的实施有利于公
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一致利益。权益
分派预案及其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 其他
本次权益分派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2 个月内实施。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告编号:2023-017
四、 备查文件目录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的《浙江天石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二)经与会监事签字的《浙江天石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浙江天石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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