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8-30
公告编号:2023-040
证券代码:837392 证券简称:天石纳米 主办券商:光大证券
浙江天石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议案
的独立意见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浙江天石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23 年 8 月 28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之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基于客观、独立判断的原则,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 2023 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的规定和公司章程、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 号——创新层挂牌公司中期报告》的规定,未发现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所包含的信息存在不符合实际的情况,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真实地反映出公司 2023 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半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
公告编号:2023-040
行为。因此,我们一致同意上述议案。
二、关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 2023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在基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的战略规划前提下,充分考虑和平衡了业务发展与股东合理回报之间的关系。权益分派预案的实施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一致利益。权益分派预案及其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上述议案,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浙江天石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翁洪、吴土姣
2023 年 8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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