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8-31
公告编号:2022-025
证券代码:837399 证券简称:天生红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山西天生红枣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全国股转公司自律监管措
施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对山西天生红枣业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
收到日期:2022 年 8 月 31 日
生效日期:2022 年 8 月 26 日
作出主体:全国股转公司管理一部
(涉嫌)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山西天生红枣业股份有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司 挂牌公司
限公司
齐朕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长兼总经理
李阳 董监高 董事会秘书
涉嫌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天生红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2020年 1 月 3 日发布)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公告编号:2022-025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法违规事实:
因涉及个人债权债务纠纷,天生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齐朕持有公司的全部股份 11,240,000 股被司法冻结,占公司总股本的 32.07%,冻结期限自 2021
年 10 月 13 日至 2024 年 10 月 12 日止,涉及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登记,如果
全部冻结股份被行权可能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天生红于所
涉股份被司法时未及时披露,后于 2022 年 6 月 28 日补充披露。
股东齐朕未能及时告知司法冻结事项,配合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违反了《全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2021 年 7 月 30 日发布)第七十
五条的规定,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董事会秘书李阳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违反了《公司治理规则》第五条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第三条的规定。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 6.1 条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细则》第十六条的规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做出以下决定: 对天生红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对齐朕、李阳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特此提出警示如下: 你方应当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信息披露规则》等业务规则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完整、准确、及时。特此告诫你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应当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并吸取教训,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否则,股转公司将进一步采取自律监管措施或给予纪律处分。 对于上述惩戒,股转公司将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该处罚不会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公告编号:2022-025
该处罚不会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不利影响。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公司会严格按照《公司治理规则》《信息披露规则》等规定,诚实守信、规 范运作,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完整、准确、及时。
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并吸取教训,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对山西天生红枣业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股转挂牌公司管理一函〔2022〕88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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