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2-13
公告编号:2023-023
证券代码:837399 证券简称:天生红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山西天生红枣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公告(补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况
(一)基本情况
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孙才 董监高 监事会主席
执行法院:灵武市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文号:(2021)宁 0181 民初 2458 号
立案时间:2022 年 1 月 4 日
案号:(2022)宁 0181 执 26 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灵武市人民法院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信息来源: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信息发布日期:2022 年 5 月 26 日
(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孙才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偿还原告赵银星借款 10 万元,并按照中
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支付自 2021 年 5 月 6 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期间
的利息。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 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公告编号:2023-023
案件受理费 1150 元(已减半收取), 由被告孙才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 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 本,上诉于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当 事人提起上诉的,以二审法院生效判决为准),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必须依法 按期履行判决。本条款即为执行通知,违反本条规定的,本案申请执行后,人 民法院可依法对被执行人的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扣留、划拨、拍(变) 卖及对被执行人采现列入失信名单,限制高消费、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情 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被执行人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二、对公司影响
公司监事会主席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可能对公司声誉、 社会公众形象及
经营生产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
本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主体包含挂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监事会主席孙才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不符合担任监事的任职要求, 如其未能消除失信被执行人情形,公司将尽快召开监事会进行改选。
三、解决进展及后续处理计划
公司将积极督促孙才与执行申请人协调处理相关事项,早日解除失信被执 行情况。
四、备查文件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记录
公告编号:2023-023
山西天生红枣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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