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08-25
公告编号:2022-017
证券代码:837408 证券简称:海普锐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厦门海普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8 月 23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厦门市同安区集祥西路 1 号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2 年 8 月 12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陈毅治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监事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 披露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 2 人。
监事温智兴因工作原因缺席,未委托其他监事代为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5 日在全国中小企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厦门海普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公
公告编号:2022-017
告编号:2022-015)。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4 号》、《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 号》、《挂牌公
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内容与格式模板》和《关于做好挂牌 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相
关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要求,公司监事会对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2022 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22 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公司的各项规定,未发现公司《2022 年半年度报告》所包含的信息存在不符合实际的情况,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本报告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半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事项,不需回避。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核销应收账款坏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按照依法合规、
规范操作的原则,公司拟对截止 2022 年 6 月 30 日无法回收的部份应收账款进行
核销,本次核销应收账款坏账共计人民币 52,134.00 元。
本次核销的应收账款已计提 52,134 元的坏账,核销不会导致公司当期利润减少。
本次核销坏账的事项,真实反映了企业财务状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财务实际情况,不涉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事项,不需回避。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告编号:2022-017
三、备查文件目录
(一)《厦门海普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
(二)《厦门海普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会议决议》
厦门海普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 年 8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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