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11-10
公告编号:2023-023
证券代码:837408 证券简称:海普锐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厦门海普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1 月 9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厦门市同安区集祥西路 1 号
3.会议召开方式:线上会议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 年 11 月 7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李普天
6.会议列席人员:陈毅治、郑映敏、辛美花、汪心怡等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7 人。
董事顾建党因工作缺席,委托董事李普天代为表决。
董事简伟哲因工作缺席,委托董事李晔代为表决。
董事田奔因工作缺席,委托董事林杰代为表决。
董事李普天因出差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董事李晔因出差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公告编号:2023-023
董事林杰因出差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董事陈美铃因出差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计划、业务发展需要和资金需求,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
额不超过 15,000 万元(含 15,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实际审批
的最终结果为准),申请期限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3 年年度股 东大会。与各银行签订的授信额度可在 15,000 万元总额度范围内进行调配, 该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 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普天先生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 额度内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融资、抵押、质押、担保等 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 担。
公司董事长李普天根据贷款方的需要,为公司上述授信额度下实际发生的 借款提供个人保证担保。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事项,不需回避。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资产抵押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应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贷后管理要求,公司需要为公司已审议 并获得的流动资金授信额度 3000 万元追加公司房产土地作为抵押(具体抵押
期限以借款合同约定的期限为准),授信期限至 2024 年 12 月 27 日。用于抵押
的公司房产证号为: 闽(2022) 厦门市不动产权第 0004510 号、闽(2022) 厦
公告编号:2023-023
门市不动产权第 0004512 号、闽(2022) 厦门市不动产权第 0004516 号,土
地证号为 T201803-G 号。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公司资产抵押的公告》(2023- 026)。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事项,不需回避。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定于 2023 年 11 月 25 日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需
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事项,不需回避。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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