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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0-04-14
公告编号:2020-010
证券代码:837410 证券简称:美爱斯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江苏美爱斯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追认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贷款情况概述
根据经营发展需要,补充流动资金,截止到 2019 年 12 月 31 日:
1) 本 公 司 向 中 国 工 商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吴 江 支 行 借 款
19,000,000.00 元,其中:7,000,000.00 元借款期限从 2019 年 10
月 24 日至 2020 年 10 月 22 日,借款利率为 5.23%,由公司的房
屋所有权提供抵押并由孙金明、凌玉珍提供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担
保;5,000,000.00 元借款期限从 2019 年 11 月 15 日至 2020 年 11
月 11 日,借款利率为 5.23%,由公司的房屋所有权提供抵押并由
孙金明、凌玉珍提供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担保;4,000,000.00 元借
款期限从 2019 年 11 月 15 日至 2020 年 11 月 12 日,借款利率为
5.23%,由公司的房屋所有权提供抵押并由孙金明、凌玉珍提供无
限连带责任保证担保;3,000,000.00 元借款期限从 2019 年 5 月 8
日至 2020 年 4 月 29 日,借款利率为 5.23%,由公司的房屋所有
权提供抵押并由孙金明、凌玉珍提供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 本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分行借款 22,000,000.00 元,
由公司的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并由孙金明、凌玉珍
公告编号:2020-010
提供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其中:5,000,000.00 元借款期限从
2019 年 11 月 9 日至 2020 年 11 月 8 日,借款利率为 5.0025%;
5,000,000.00 元借款期限从 2019 年 1 月 17 日至 2020 年 1 月 16
日,借款利率为 5.0025%;5,000,000.00 元借款期限从 2019 年 2
月 22 日至 2020 年 2 月 21 日,借款利率为 5.0025%;7,000,000.00
元借款期限从 2019 年 4 月 8 日至 2020 年 4 月 7 日,借款利率为
5.0025%。
二、 贷款的必要性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贷款是公司实现业务发展及经营的正常所需,通过银行融资方式为自身发展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改善公司财务状况,对公司日常性经营产生积极的影响,进一步促进公司业务发展,是合理的,必要的,不会对公司及股东利益造成损害。
三、 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认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审议结果通过,议案无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公司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孙金明及其配偶凌玉珍提供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系公司单方面受益的交易行为,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规定,可免于按照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议,因此关联董事孙金明无需回避表决。
公告编号:2020-010
四、 备查文件
《江苏美爱斯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江苏美爱斯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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