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4-27
证券代码:837413 证券简称:海芝通 主办券商:五矿证券
深圳市海芝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
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 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非上市公 下简称“《公司法》”)、《非上市公
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 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
必备条款》,其他有关规定,制订 必备条款》、《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本章程。 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其他
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十九条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第十九条 (三) 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
者股权激励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第十九条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 第十九条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
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 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
其股份。 其股份。公司因前款第(一)项至第(三)
公司因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的原因 项的原因收购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收购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按 公司按照前款第(一)项规定收购股份的,照前款第(一)项规定收购股份的,应自收 应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公司按照前款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公司按照前款第(二) 第(二)项、第(四)项规定收购股份的,项、第(四)项规定收购股份的,应当在六 应当在六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公司按照前
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公司按照前款第(三) 款第(三)项规定收购的股份不得超过公司项规定收购的股份不得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 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五百分之十,用于总额的百分之五,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 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所收购的股份应当在 所收购的股份应当在一年三年内转让给职一年内转让给职工。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 工。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司
进行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活动。 股票的活动。
第二十条 公司购回股份,可以下列方式之一 第二十条 公司购回股份,可以下列方式之一
进行: 进行:
向全体股东按照相同比例发出购回要约; 向全体股东按照相同比例发出购回要约;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通过公开交易方式购回;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第二十三条 发起人持有的公司股票,自公司 第二十三条 发起人持有的公司股票,自公司
成立之日起一年以内不得转让。 成立之日起一年以内不得转让。
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挂牌前直接或
间接持有的股票分三批解除转让限制,每批
解除转让限制的数量均为其挂牌前所持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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