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6-30
五矿证券
关于深圳市海芝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五矿证券作为深圳市海芝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 涉 及 重 大 未 决 诉 讼 仲 裁 □ 停 产 、 破 产 清 算 等 经 营 风 险
□ 重 大 债 务 违 约 等 财 务 风 险
□重大亏损、损失或承担重大赔偿责任
□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 □公司及关联方涉嫌违法违规
□公司及关联方涉嫌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或处罚
□董事会无法正常召开会议等公司治理类风险
□董事长、实际控制人等无法履职或取得联系
□公司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其他
(二) 风险事项情况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了公司 2019 年年度财
务报表,并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亚会 A 审字(2020)1898 号)。 审计报告中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内容如下:
“1、如审计报告附注五、2 所述,贵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28,877,681.68
元,由于无法通过实施检查以及其他必要的审计程序来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 据以核实应收账款的真实性。
2、如审计报告附注五、5 所述,贵公司存货账面价值14,867,189.40元,
由于无法对相关存货进行盘点工作,无法核实存货的真实性及完整性。
3、如审计报告附注五、23 所述,贵公司营业收入30,176,234.64元,由于
提供的资料不充分,无法通过实施检查以及其他必要的审计程序来获取充分适
当的审计证据以核实营业收入的真实性。
基于审计范围受到限制,对于上述情况,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
据以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因此发表“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意见。”
。
二、 对公司的影响
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四章第二节信息 披露4.2.8 之规定:挂牌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对 股票转让实行风险警示,在公司股票简称前加注标识并公告:(一)最近一个 会计年度的财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二)最 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三)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规 定的其他情形。
因此,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风险警示。
三、 主办券商提示
五矿证券有限公司积极推动本次年报的审计、编制及信息披露工作,但由 于会计师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主办券商无法判断相关事项对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造成的具体影响;且由 于公司向主办券商提交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他相关材料予以审核的时间距离 2019年年报披露时间过短,没有为主办券商预留足够的事前审查时间,致使主 办券商无法在海芝通2019年年度报告披露前完成其事前审查工作。基于审查范 围受限,我们无法实施有效的审查程序,未能获取充分、适当的核查证据,主 办券商认为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质量难以保障。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充分关注上述事项及由此产生的相关风险,慎重做出投资决策。
四、 备查文件目录
无
五矿证券
2020 年 6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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