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0-31
公告编号:2024-087
证券代码:837422 证券简称:塞北股份 主办券商:中航证券
包头市塞北机械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包头市塞北机械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31 日召开了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我们作为包头市塞北机械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包头市塞北机械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对上述会议审议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向蒙商银行申请授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斌及其配偶郑艳芬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无偿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进一步保证了公司银行贷款项目的顺利进行,对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积极影响,公司独立性亦未因关联交易受到影响,本次预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关于此次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公司综合考虑了经营发展情况和对审计服务的需求而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此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告编号:2024-087
包头市塞北机械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翟俊龙、赵子义
2024 年 10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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