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1-06-28 17:54:16 股吧网页版
环钻环保:关于申请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保护措施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06-28


公告编号:2021-019

证券代码:837436 证券简称:环钻环保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上海环钻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保护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上海环钻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长期发展规划及自身经营需要,为集中精力做好公司经营管理,降低公司营运成本,提高决策效率。经慎重考虑,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申请终止挂牌。

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2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申请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保护措施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拟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票终止挂牌事项后一个月内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提交终止挂牌申请,具体终止挂牌时间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批准的时间为准。

为保护申请股票终止挂牌过程中异议股东的合法权益(异议股东包括未参加本次审议终止挂牌事项股东大会的股东和已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但未投同意票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罗凯捷、沈潇君承诺将对异议股东采取回购其股份的保护措施,以保障其合法权益。

公告编号:2021-019

具体如下:

(一)回购对象

回购对象需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在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

2、未参加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或参加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未投同意票的股东;

3、在回购有效期限内向公司发出书面通知要求回购其股份的股东;

4、未损害公司利益的股东;

5、不存在因公司终止挂牌或本次股票回购事宜与公司发生诉讼、仲裁、执行等情形或该情形尚未终结;

6、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自由交易的情形。

满足前述所有条件的股东可以要求回购股份的数量以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其持有的股份数量为准。
(二)回购价格

回购价格以异议股东取得该部分股份时的成本价(成本价格不含交易手续费、资金成本等,并需进行除权除息处理)及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孰高值为定价原则进行回购,具体价格及回购方式、回购主体以双方协商确定为准(明显偏离市场价格取得股票的,交易价格不作为参考价格,回购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具体回购价格、回购方式以双方签署的书面协议为准。
(三)回购有效期限

回购有效期限为自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回购申请材料包含异议股东的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证券账户号码、股份数量、取得该部分股份的交易流水单、异议股东的有效联系方式等

公告编号:2021-019

必要信息。异议股东应在回购有效期限内将异议股东盖章/签字的书面回购申报文件通过快递寄送(以快递签收时间为准)或亲自送至公司,且同时向指定邮箱shenxiaojun@shhzdrilling.com,发送股份回购申请电子邮件(以电子邮件进入公司指定接收系统的时间为准,请标明邮件主题“股东申请回购资料”)。若异议股东在上述回购有效期限内未向公司书面提出股份回购要求,则视为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份,回购有效期满后实际控制人将不再承担上述股份回购义务。
(四)争议调解机制

若因该异议股东保护措施引起的或与该异议股东保护措施有关的任何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各方均有权直接向公司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特别提示与联系方式

由于异议股东的保护措施具有一定的时效性,因此董事会郑重提示各位股东如有异议,请尽快与公司联系有关事宜。

以下为公司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沈潇君

地址: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 1888 弄星光耀广场 3 号楼 205室

联系电话:021-59555271

电子邮箱:shenxiaojun@shhzdrilling.com

特此公告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