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8-27
公告编号:2019-023
证券代码:837436 证券简称:环钻环保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上海环钻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实施时间要求,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上述
新金融工具准则。
(二)变更前后会计政策的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财务报表格式执行《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相关规定;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1)2019 年 4 月 30 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
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修订后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编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 号)、《企业会计准
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 号)和 2017 年 5 月 2 日发布修订后的《企
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 号)等四项金融工具相关
的会计准则,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
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施行,自 2019 年1 月 1 日起在其他境内上市企业施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仍执行根据
公告编号:2019-023
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制定的会计政策。制2019 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2)财政部于 2017 年 3 月 31 日发布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
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 号)
和 2017 年 5 月 2 日发布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
〔2017〕14 号)等四项金融工具相关的会计准则,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在境内
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
制财务报告的企业施行,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在其他境内上市企业施行。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仍执行根据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制定的会计政策。
(三)变更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规定,对相应会计政策进行变更、适用和执行。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2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
政策变更的议案》,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26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
政策变更的议案》,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股东大会审议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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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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