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8-28
证券代码:837436 证券简称:环钻环保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上海环钻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2020 年 1 月 1 日
(二)变更前后会计政策的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 2017 年 7 月修订并发布的《企
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相关规则,自 2020 年1 月 1 日开始执行以上会计政策。
(三)变更原因及合理性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及公司适用新收入准则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实际情况,能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有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1、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2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
票 数 0 票,回避票 0 票。
2、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26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数 0 票, 回避票 0 票。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无法追溯调整的/不采用追溯调整的
本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采用财政部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14 号——收入》(财
会〔2017〕22 号)相关规定,会计政策变更导致影响如下: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合并报表 2020 年 6 月 30 日合同负债列示金额为
347,625.00 元;预收账款列示金额为 0.00 元。
新增“合同负债”报表科目
母公司报表 2020 年 6 月 30 日合同负债列示金额为
347,625.00 元;预收账款列示金额为 0.00 元。
2020 年起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合并资产负债表
金额单位:元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 月 1 日 调整数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2,394,116.14 2,394,116.14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 4,193,854.22 4,193,854.2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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