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1-21
公告编号:2023-023
证券代码:837445 证券简称:宏涛嘉业 主办券商:恒泰长财证券
北京宏涛嘉业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1 月 20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及通讯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 年 11 月 10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龚涛
6.会议列席人员: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和议案审议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17 年定向发行方式股权激励计划第三期股票解除限售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北京宏涛嘉业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17 年第一次股票发行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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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修订案)、《股权激励计划》(修订案)以及《股权激励协议》,因被激励 对象完成 2020 年度的业绩任务,按照《股权激励协议》的约定,可以解除第 三期应当解除限售的比例,即 30%。现将公司《关于 2017 年定向发行方式股权 激励计划第三期股票解除限售议案》提交审议。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董事刘秀丽参与 2017 年定向发行方式股权激励计划,本议案刘秀丽回避
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17 年定向发行方式股权激励计划第四期股票解除限售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北京宏涛嘉业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17 年第一次股票发行方
案》(修订案)、《股权激励计划》(修订案)以及《股权激励协议》,因被激励 对象完成 2021 年度的业绩任务,按照《股权激励协议》的约定,可以解除第 四期应当解除限售的比例,即 35%。现将公司《关于 2017 年定向发行方式股权 激励计划第四期股票解除限售议案》提交审议。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董事刘秀丽参与 2017 年定向发行方式股权激励计划,本议案刘秀丽回避
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回购离职员工 2017 年定向发行方式股权激励计划股票议案》1.议案内容:
公司于 2017 年对董事、监事、高管、核心员工进了一次定向增发股份,
发行股份总额为 179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1.25 元,共募集资金 223.75 万
元。发行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 5179 万元。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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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办理了股份登记及相关限售事宜。
针对上述股票发行,公司与被激励员工签署了《北京宏涛嘉业信息系统 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协议》。协议中规定了具体回购事宜,约定回购方为龚 涛、焦沫柔和北京东方云慧创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认购人在离职时即丧失 股东资格,在认购人丧失股东资格后,由回购方回购认购人持有的股票,回 购比例由回购方自行协商,协商不成的,按回购时回购方持有的公司的股票 比例回购。回购价格为上一年度的每股净资产价格和激励对象获取该股权时 的现金成本加同期银行贷款利息较高者。
本次股权激励回购涉及三名被激励对象。
公司原董事会秘书王颖女士主动提出辞职,经公司发起人股东协商一 致,指定由公司股东焦沫柔回购离职员工股份, 本次实施回购股份总数为
15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0.2896%,回购价格为每股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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