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11-21
公告编号:2023-025
证券代码:837445 证券简称:宏涛嘉业 主办券商:恒泰长财证券
北京宏涛嘉业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1 月 20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 年 11 月 10 日 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庞德鸿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监事会的召集、召开和议案审议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 3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回购离职员工 2017 年定向发行方式股权激励计划股票议案》1.议案内容:
公司于 2017 年对董事、监事、高管、核心员工进了一次定向增发股份,
发行股份总额为 179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1.25 元,共募集资金 223.75 万
元。发行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 5179 万元。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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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办理了股份登记及相关限售事宜。
针对上述股票发行,公司与被激励员工签署了《北京宏涛嘉业信息系统股 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协议》。协议中规定了具体回购事宜,约定回购方为龚涛、 焦沫柔和北京东方云慧创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认购人在离职时即丧失股东资 格,在认购人丧失股东资格后,由回购方回购认购人持有的股票,回购比例由 回购方自行协商,协商不成的,按回购时回购方持有的公司的股票比例回购。 回购价格为上一年度的每股净资产价格和激励对象获取该股权时的现金成本 加同期银行贷款利息较高者。
本次股权激励回购涉及三名被激励对象。
公司原董事会秘书王颖女士主动提出辞职,经公司发起人股东协商一致, 指定由公司股东焦沫柔回购离职员工股份, 本次实施回购股份总数为 15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0.2896%,回购价格为每股 1.52 元。
公司核心员工王健强先生主动提出辞职,经公司发起人股东协商一致,指 定由公司股东焦沫柔回购离职员工股份, 本次实施回购股份总数为 78,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0.1506%,回购价格为每股 1.52 元。
公司核心员工王建京先生主动提出辞职,经公司发起人股东协商一致,指 定由公司股东焦沫柔回购离职员工股份, 本次实施回购股份总数为 13,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0.0251%,回购价格为每股 1.50 元。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需要回避表决的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关于 2017 年定向发行方式股权激励计划第三期股票解除限售议案》1.议案内容:
根据北京宏涛嘉业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17 年第一次股票发行方案》
(修订案)、《股权激励计划》(修订案)以及《股权激励协议》,因被激励对象 完成 2020 年度的业绩任务,按照《股权激励协议》的约定,可以解除第三期 应当解除限售的比例,即 30%。现将公司《关于 2017 年定向发行方式股权激励 计划第三期股票解除限售议案》提交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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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回避表决情况
监事庞德鸿、华树维、高月阳均参与 2017 年定向发行方式股权激励计划,
本议案全部监事均需回避。
3.议案表决结果:
因全部监事均需回避,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关于 2017 年定向发行方式股权激励计划第四期股票解除限售议案》1.议案内容:
根据北京宏涛嘉业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17 年第一次股票发行方案》
(修订案)、《股权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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