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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4-25 17:20:54 股吧网页版
宏涛嘉业: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4-25


公告编号:2024-005

证券代码:837445 证券简称:宏涛嘉业 主办券商:恒泰长财证券
北京宏涛嘉业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董事会保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集人、召开时间及方式等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本次会议召开不需要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程序。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在公司参与会议的股东将其表决票交给监票人、计票人;不在公司参与会议的股东将其表决票扫描或拍照后发送至监票人、计票人处;监票人监票、计票人计票,计票人宣布表决结果。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15 日 10:00。

(六)出席对象

公告编号:2024-005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7445 宏涛嘉业 2024 年 5 月 10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本公司聘请的北京恒都律师事务所刘雅琴律师、孙萌律师。
(七)会议地点

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公司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汇报董事会 2023 年度工作情况。
(二)审议《关于公司<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编制了《公司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汇报监事会 2023 年度工作情况。
(三)审议《关于公司<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对 2023 年全年的收入和支出情况进行核算分析,编制《公司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公告编号:2024-005

(四)审议《关于公司<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对 2023 年全年的收入和支出情况进行核算分析,编制《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审议《关于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管理层编制了《2023 年
年度报告》和《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 2024 年 4 月 25 日于全国中小
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2023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04)和《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06)。(六)审议《关于预计公司 2024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预计公司 2024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 6,657,000 元,具体如下:
(1)本年预计向龚涛支付租金不超过 657,000 元。

(2)本年预计取得银行授信额度不超过 6,000,000 元,关联方龚涛为上述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议案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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