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4-30
公告编号:2022-015
证券代码:837447 证券简称:昆仑建设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长春昆仑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审计报告中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的主要内容
因建造合同形成的未结算资产
昆仑建设公司存在因建造合同形成的未结算资产,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合理估计该款项的可收回性,以及坏账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昆仑建设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保留意见提供了基础。
二、监事会对该事项的说明
经监事会审议,现对上述保留意见段作出以下说明:
保留意见中对因建造合同形成的未结算资产项目我公司在疫情过后积极与
甲方推进结算事项,目前结算已接近尾声,预计 2024 年度内能够完成最终
结算,结转合同资产,形成资产。
三、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中审亚太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揭示了公司存在因建造合同形成的未结算资产。公司监事会对该审计报告表示理解,并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上述事项主要是针对建造合同形成的未结算资产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予以关注,不违反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信息披露
公告编号:2022-015
规则规定的情形,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状况和 2023 年度的经营成果无影响。
长春昆仑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04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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