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6-30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福建本草春石斛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华龙证券作为福建本草春石斛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对本草春 2019 年年度报告进行事前审查,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 涉 及 重 大 未 决 诉 讼 仲 裁 □ 停 产 、 破 产 清 算 等 经 营 风 险
□重大债务违约等财务风险 □重大亏损、损失或承担重大赔偿责任
□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 □公司及关联方涉嫌违法违规
□公司及关联方涉嫌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或处罚
□董事会无法正常召开会议等公司治理类风险
□董事长、实际控制人等无法履职或取得联系
□公司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其他
(二) 风险事项情况
主办券商在审核福建本草春石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草春”或“公司”)2019 年年度报告过程中,发现公司存在以下风险: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包含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一、审计报告中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
1、如财务报表附注六、2 所述,本草春合并应收账款期末账面价值 7,791.17
万元,占资产总额的 29.12%,截至 2020 年 5 月仅收回应收账款约为 626 万元,
大部分应收账款均已逾期。我们虽然实施了分析、函证等审计程序,仍未能获取应收账款减值是否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导致我们无法确定本草春在财务报表中应收账款项期末余额的合理性。
2、如财务报表附注七、1 所述,本草春于 2019 年 11 月取得了瑞丽回春药
用资源有限责任公司 100%的股权,收购价 3,570 万元与评估价 611.86 万元及原
股东放弃债务 2,500 万元之间差额 458.14 万元列为商誉。截止审计报告日,我们未能获取该收购事项原股东放弃债务的 2,500 万元的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我们也无法实施进一步的审计程序或者替代审计程序,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判断对母公司和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二、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
1、如财务报表附注六、15 所述,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本草春已逾期短
期借款本金 2,270 万元及利息,截止审计报告日尚未达成延期协议。
2、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二所述,本草春于 2019 年 10 月 31 日,收到福建省
平和县人民法院(2019)闽 0628 执 715 号执行裁定书,需向福建省原生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支付人民币 104.40465 万元及利息。因违反财产报告制度,已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送达限制消费令。
3、按照 2019 年的财务数据,旅游销售农产品收入占比约为 30%,自 2020
年以来受新型冠状病毒的影响,旅游销售工作几乎完全停滞。
这些事项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本草春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 对公司的影响
1、针对保留意见事项,公司应采取相应措施积极解决,否则公司将持续面临被出具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风险;
2、如本草春后续仍然无法偿还逾期贷款或不能补足流动资金,可能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利影响。主办券商已履行对本草春的持续督导义务,督导公司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将继续关注本草春的公司治理及经营情况。
三、 主办券商提示
主办券商已履行对公司的持续督导义务,督促公司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将针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情况持续关注公司未来的公司治理及经营情况。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除前期已经披露的有关风险提示外,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上述事项及由此产生的相关风险,慎重做出投资决策。
四、 备查文件目录
《福建本草春石斛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书》(中兴华审字(2020)第 190156 号);
《关于福建本草春石斛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中兴华报字(2020)第 190011 号)。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6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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