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8-10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福建本草春石斛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华龙证券作为福建本草春石斛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 涉 及 重 大 未 决 诉 讼 仲 裁 □ 停 产 、 破 产 清 算 等 经 营 风 险
□重大债务违约等财务风险 □重大亏损、损失或承担重大赔偿责任
□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 □公司及关联方涉嫌违法违规
□公司及关联方涉嫌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或处罚
□董事会无法正常召开会议等公司治理类风险
□董事长、实际控制人等无法履职或取得联系
√公司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其他
(二) 风险事项情况
主办券商近日通过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获知,福建本草春石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草春”或公司)股东蔡淑燕持有公司股份 49,673,100
股已于 2020 年 7 月 30 日被司法冻结,该冻结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46.4425%。在
本次被冻结的股份中,37,255,950 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12,379,650 股为无限
售条件股份。该司法冻结期限为 2020 年 7 月 30 日起至 2023 年 7 月 30 日止。
二、 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被冻结股份的司法冻结执行人为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执行通
知文书号:(2020)闽 0203 工商控第 1395 号,执行裁定文书号:(2020)闽 0203
执 9608 号;原因系股东蔡淑燕为他人提供担保,现担保权人申请相关方财产保全,冻结蔡淑燕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果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蔡淑燕全部被冻
结股份被行权可能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三、 主办券商提示
主办券商现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持续督导工作指引(试行)》等规定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发布本风险提示性公告。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如果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蔡淑燕全部被冻结股份被行权可能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主办券商郑重提示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 备查文件目录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记录。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8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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