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11-30
公告编号:2020-056
证券代码:837449 证券简称:本草春 主办券商:华龙证券
福建本草春石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纪律处分及自律监管
措施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纪律处分及自律监管措施事先告知书
收到日期:2020 年 11 月 27 日
生效日期:2020 年 11 月 25 日
作出主体:全国股转公司自律监管部
措施类别:纪律处分及自律监管措施
涉嫌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福建本草春石斛股份有限公司
蔡淑燕,女,1967 年 12 月生,时任公司董事长职务;
蔡水泳,男,1966 年 8 月生,时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涉嫌违规的事项类别:
信息披露违规
二、 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规事实:
截至 2020 年 8 月 31 日,挂牌公司未披露 2020 年中期报告,
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以下
公告编号:2020-056
简称《信息披露规则》第十三条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如适用):
挂牌公司时任董事长蔡淑燕、时任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负责人)蔡水泳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了《信息披露规则》第十三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第 1.5 条的规定。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根据《业务规则》第 6.1 条、第 6.2
条、第 6.3 条及《信息披露规则》第六十七条、第六十八条、第六十九条的规定,拟决定:
给予福建本草春石斛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诚信档案。
给予蔡淑燕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诚信档案。
对蔡水泳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并记入诚信档案。(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如有):
无
三、 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处罚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处罚不会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重大影响
(三)是否存在因不符合创新层标准而被调整至基础层的风险:
□是 □否 √不适用
公告编号:2020-056
四、 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一)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将按照《业务规则》、《信息披露规则》等相关规定,切实履行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完整、准确、及时的义务。公司及主要股东将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交流,并做好投资者的解释沟通工作。
(二)整改情况(如适用)
无
五、 备查文件目录
《纪律处分及自律监管措施事先告知书》
福建本草春石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11 月 30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