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8-27
方金影视
NEEQ : 837500
方金影视文化传播(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半年度报告
2020
公司半年度大事记
公司完成制作的扶贫电视剧
《我的金山银山》于 2020 年 5
月 8 日在东方卫视黄金档播出,
该剧被广电总局授予重点扶贫
影视剧。
目 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4
第二节 公司概况 ...... 7
第三节 会计数据和经营情况 ...... 9
第四节 重大事件 ...... 14
第五节 股份变动和融资 ...... 16
第六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变动情况...... 20
第七节 财务会计报告 ...... 22
第八节 备查文件目录 ...... 56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负责人李景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磊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袁江平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本半年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事项 是或否
是否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半年度报告内容存在 □是 √否
异议或无法保证其真实、准确、完整
是否存在未出席董事会审议半年度报告的董事 □是 √否
是否存在未按要求披露的事项 □是 √否
是否审计 □是 √否
是否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 □是 √否
【重大风险提示表】
重大风险事项名称 重大风险事项简要描述
根据《电影管理条例》和《电影剧本(梗概)备案、电影片管理 规
定》,国家实行电影剧本(梗概)备案和电影片审查制度,未经 备
案的电影剧本(梗概)不得拍摄,未经审查通过的电影片不得 发
行、放映、进口、出口。中宣部具体负责许可审查,已经取得《电
影片公映许可证》的电影片,国家广电总局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做
出停止发行、放映或者经修改后方可发行、放映的决定;对决定
作品审查风险 经修改后方可发行、放映的电影片,著作权人拒绝修改的, 由国
家广电总局决定停止发行、放映,电影发行、放映公司应当执行。
依照上述规定,电影制片公司筹拍的电影如果最终未获备案通
过, 或者已经备案通过且拍摄完成后,经审查、修改、审查后最
终未获通过的都必须将该影视作品作报废处理。对已经取得《电
影片公映许可证》……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