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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02-25 19:01:49 股吧网页版
新特电气: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2-25


证券代码:837503 证券简称:新特电气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2 月 23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二楼大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及通讯方式
4. 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
次会议提前通知
5.会议主持人:谭勇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监事会成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9 人。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
止挂牌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战略规划及经营发展需要,为实现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最大化,结合当前资本市场的环境及有利于公司业务拓展和升级转型,经慎重考虑,公司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申请股票终止挂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发布的《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股票在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保证公司股票申请终止挂牌相关工作的顺利进行,公司董事会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提出公司股票终止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申请;

2.批准、签署、提交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的文件及各项手续;

3.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申请办理公司股票退出登记;

4.授权的有效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终止挂牌相关事宜办理完毕之日止。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北京新特电气有限公司申请综合
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满足经营资金需求,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新特电气有限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亦庄支行及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年路支行申请综合授信,申请综合授信合计预计不超过7,000万元,其中,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亦庄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预计不超过5,000万元,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年路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预计
不超过2,000万元,具体授信金额及期限以各方最终签订的协议为准。
为支持子公司发展,公司拟为北京新特上述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具体担保事宜以各方最终签订的协议为准。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上述担保事宜。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人员参与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战略配售的议案》1.议案内容:

根据《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特别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拟同意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战略配售,上述人员参与战略配售的方式为相关人员参与为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具体名称待成立后确定),专项资产管理计划配售数量不超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 10%,具体金额将在确定发行价格后确定;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获配股票的限售
期为 12 个月,限售期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2.议案表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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