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5-20
公告编号:2021-008
证券代码:837504 证券简称: ST 金东方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北京华夏金东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主办券商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通知及
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挂牌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收到主办券商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通知的情况
北京华夏金东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 金东方”或“公司”)已
于 2021 年 5 月 18 日收到《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单方解除<推荐挂牌并持
续督导协议>及<补充协议>的通知》。
二、主办券商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通知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或“主办券商”)于
2016 年 1 月 28 日签署了《推荐挂牌并持续督导协议书》(以下简称“《推荐挂牌
并持续督导协议》”),于 2017 年 9 月 28 日签署了《北京华夏金东方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与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推荐挂牌并持续督导协议书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约定公司委托安信证券担任其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并持续督导的主办券商,安信证券同意接受委托,双方对每年的持续督导费用金额及支付时间等内容进行了约定。
安信证券自 2016 年 6 月 22 日起担任为公司提供持续督导服务的主办券商,
依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规定,勤勉尽责、诚实守信、持续地履行了主办券商持续督导职责。
公告编号:2021-008
由于公司应向安信证券支付的 2018 年 7 月至 2019 年 6 月、2019 年 7 月至
2020 年 6 月、2020 年 7 月至 2021 年 6 月持续督导费用已构成逾期,经安信证券
催告后仍未足额缴纳持续督导费用,安信证券决定解除双方签署的《推荐挂牌并持续督导协议》及《补充协议》。安信证券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申请对单方解除《推荐挂牌并持续督导协议》及《补充协议》备案确认。
三、风险提示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持续督导工作指引》(股转系统公告[2020]897 号)等相关规定,《推荐挂牌并持续督导协议》及《补充协议》自全国股转公司就该事项出具的无异议函生效之日起解除。如无其他主办券商承接持续督导工作,公司存在股票被强制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咨询信息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吕艳冰
联系电话:13520885123
邮箱:wd11170202@163.com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安信证券发送的《催告函》(共三次);
(二)《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单方解除<推荐挂牌并持续督导协议>及<补充协议>的通知》。
北京华夏金东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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