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1-20
公告编号:2021-001
证券代码:837504 证券简称:ST 金东方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北京华夏金东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纪律处分及自律监管措施决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给予北京华夏金东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纪律处分及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股转系统发[2021] 63 号)
收到日期:2021 年 1 月 18 日
生效日期:2021 年 1 月 14 日
作出主体:全国股转公司
措施类别:纪律处分及自律监管措施
涉嫌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北京华夏金东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挂牌公司), 住所地:北京市
朝阳区博大路 3 号院 5 号楼 4 层 407。
吴伟东,时任董事长。
白璐,时任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负责人)。
涉嫌违规的事项类别:
信息披露违规。
二、主要内容
公告编号:2021-001
(一)涉嫌违规事实: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规则》)规定 ,“挂牌公司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
编制并披露中期报告”。但截至 2020 年 8 月 31 日,挂牌公司未编制并披露 2020
年中期报告,违反了《信息披露规则》第十三条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挂牌公司时任董事长吴伟东、时任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负责人)白璐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了《信息披露规则》第十三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第 1.5 条的规定。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根据《业务规则》第 6.1 条、第 6.2 条、第 6.3
条及《信息披露规则》第六十七条、第六十八条、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全国股转公司作出如下决定:
给予北京华夏金东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诚信档案。
给予吴伟东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诚信档案。
对白璐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并记入诚信档案。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上述情况对公司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相关责任人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起到了警示作用。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上述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不利影响。
(三)是否存在因不符合创新层标准而被调整至基础层的风险:
□是 □否 √不适用
公告编号:2021-001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一)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接受全国股转公司所采取的纪律处分和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不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公司对上述违规行为高度重视,将进一步加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对相关业务规则及法律法规的学习,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以更积极的态度做好各方面工作,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
(二)整改情况
公司已于2020年10月30日在全国股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了《2020年半年度报告》。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给予北京华夏金东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纪律处分及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股转系统发[2021] 63 号)
北京华夏金东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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