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13
公告编号:2024-045
证券代码:837506 证券简称:贺鸿电子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上海贺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解除限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本次股票解除限售数量总额为 26,078,836 股,占公司总股本 28.4969%,可
交易时间为 2024 年 8 月 19 日。
二、本次股票解除限售的明细情况及原因
单位:股
股东姓 是否为控股 董事、监 本次解 本次解除限 本次解除 尚未解除限
序 名或名 股东、实际控 事、高级 限售原 售登记股票 限售股数 售的股票数
号 称 制人或其一 管理人员 因 数量 占公司总 量
致行动人 任职情况 股本比例
董事、总 B 4,100,000
1 朱利明 否 4.4802% 12,300,000
经理
2 屠胤英 否 无 D 12,685,200 13.8614% 0
3 朱君芳 否 无 D 4,667,636 5.1004% 0
4 郑励 否 无 D 3,526,000 3.8529% 0
董事、副 B 575,000
5 刘统发 否 0.6283% 1,725,000
总经理
董事、副 B 525,000
6 卫尉 否 0.5737% 1,575,000
总经理
合计 — 26,078,836 28.4969% 15,600,000
注:解除限售原因:A 挂牌前股份批次解除限售;B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每年解除限 售;C 离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解除限售;D 自愿限售解除限售;E 限制性股票解除
公告编号:2024-045
限售;F 其他
自愿限售解除情况说明
2023 年 10 月 12 日,公司收到了北京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终止对上海
贺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的决定》(北证发〔2023〕54 号)。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业务办理指南第 1 号——申报与审核》(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业务指南 1 号》”)第十三条:“本指南第十一条规定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的在册股东属于《上市规则》2.4.2 和 2.4.3 规定的限售主体的,应当按照挂牌公司股票限售及解除限售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定,自股权登记日次日起两个交易日内,通过发行人披露自愿限售公告,承诺自股权登记日次日起至完成股票发行并上市之日不减持发行人股票,并于公告披露当日向全国股转公司申请办理股票限售。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事项终止的,相关股东可以申请解除前述自愿限售。”
鉴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事项终止,根据《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股东屠胤英、朱君芳、郑励已达到解除自愿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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