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9-01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智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办券商”)作为深圳市智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挂牌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否履
序号 风险事项类别
行信息披露义务
1 公司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否
(二) 风险事项情况
2019 年 2 月 27 日,深圳市智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报送的终止挂牌申请获得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转系统)受理。
2021 年 8 月 23 日,主办券商收到了全国股转系统《关于不予同意深圳市智
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挂牌申请的函》(股转系统函[2021]2001 号),由于公司经营已停滞,主办券商无法与公司相关负责人取得联系,公司无人负责编制信息披露事务,现由主办券商代为披露,主要内容如下:
截至 2021 年 8 月 23 日,公司仍未完善异议股东保护措施,未提供明确合理
的异议股东保护价格、未对相关方履行异议股东保护措施的能力进行充分说明,不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终止挂牌细则》)第八条第(三)项规定的条件。经多次沟通反馈和监管提示,上述问题未能解决,挂牌公司申请股票终止挂牌事项已无法推进。根据《终止挂牌细则》第十五条规定,全国股转系统不同意挂牌公司的终止挂牌申请。
公司应于收到全国股转公司通知当日披露主动摘牌申请被驳回的公告,但公司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 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存在被监管部门处罚的风险。
三、 主办券商提示
全国股转系统于 2021 年 8 月 23 日向公司出具了《关于不予同意深圳市智坤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挂牌申请的函》(股转系统函[2021]2001 号),公司主动摘牌申请被驳回,公司存在被强制终止股票挂牌的风险。主办券商已履行对智坤科技的持续督导义务,并将持续关注智坤科技的经营情况。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上述事项及由此产生的相关风险,慎重做出投资决策。
四、 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不予同意深圳市智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挂牌申请的函》(股转系统函[2021]2001 号)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9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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