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1-09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智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再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违规对外担保进展等相关事项的风险
提示公告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达证券”或“主办券商”)系深圳市智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智坤科技,股票代码:837508,以下简称“智坤科技”、“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
主办券商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持续督导工作指引(试行)》等相关业务规则的要求履行持续督导义务,在持续督导过程中,主办券商发现公司于2018年11月19日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具体内容详见主办券商于2018年11月21日发布的《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智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相关事项的风险提示公告》。
在智坤科技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后,公司与原告达成和解,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于2019年1月3日在官网(http://www.bjsqxgqrmfy.gov.cn/)发布了《将失信、限高主体完成信用修复移出失信、限高名单公告》,智坤科技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郭明鹏被移除失信、限高名单。
主办券商近日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发现公司再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具体如下:
被执行人姓名/名称:
深圳市智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9144030059****18XD
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姓名:郭明鹏
执行法院: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省份:广东
执行依据文号:(2018)粤0305民初15270号
立案时间:2018年11月12日
案号:(2018)粤0305执739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向申请人支付货款377827元、违约金37782元、案件受理费6037.21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发布时间:2019年01月07日
信息来源: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同时,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先后被各法院列入限制消费名单,具体如下:
序号 立案时间 出具日期 发布机关 限制消费人员 案号
2018年9月 2018年12 深圳市南山区 郭明鹏、智坤科 (2018)粤0305执
1
27日 月22日 人民法院 技 6526号
2018年12 2018年12 深圳市宝安区 (2018)粤0306执
2 郭明鹏
月3日 月10日 人民法院 16434号
2018年11 2018年11 深圳市南山区 郭明鹏、智坤科 (2018)粤0305执
3
月14日 月28日 人民法院 技 7429号
2018年10 2018年11 深圳市南山区 郭明鹏、智坤科 (2018)粤0305执
4
月25日 月22日 人民法院 技 7143号
2018年8月 2018年10 深圳市南山区 郭明鹏、智坤科 (2018)粤0305执
5
27日 月9日 人民法院 技 5810号
2018年11 2018年11 深圳市南山区 郭明鹏、智坤科 (2018)粤0305执
6
月12日 月26日 人民法院 技 7399号
除上述问题外,公司还存在违规对外担保、涉及重大诉讼等风险,具体内容详见主办券商于2018年9月17日披露于全国股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的《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智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违规对外担保及涉及重大诉讼的风险提示公告》,2018年10月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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