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16
公告编号:2024-032
证券代码:837509 证券简称:佩升前研 主办券商:国投证券
广州市佩升前研市场信息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8 月 16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中山六路 232 号 1803 房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8 月 1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监事会主席李敏君女士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所履行的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 3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基于公司 2024
年上半年实际经营情况,公司董事会编制了《广州市佩升前研市场信息咨询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2
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具体内容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16 日在全国中小
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广州市佩升前研市场信息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33)。
公司监事会对《广州市佩升前研市场信息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
报告》进行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
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全国中小企业
股份转让系统的规定,报告内容能够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
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广州市佩升前研市场信息咨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广州市佩升前研市场信息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 年 8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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