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9-09
证券代码:837510 证券简称:明辉股份 主办券商:恒泰长财证券
浙江明辉蔬果配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收购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浙江明辉未来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辉未来农业”)为浙江明辉蔬果配送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明辉未来农业 70%股权。公司根据战略发展需要,拟出资收购全资子公司广西崇左明辉庄园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崇左明辉庄园”)持有 30%股权。收购完成购,公司直接持有明辉未来农业 100%的股份,明辉未来农业变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
(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30%以上。”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一)规定:“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且购买股权导致公众公司取得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
总额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资产净额以被投资企业的净资产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出售股权导致公众公司丧失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分别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以及净资产额为准。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均以成交金额为准;出售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均以该股权的账面价值为准。”
本次收购全资子崇左明辉庄园持有的明辉未来农业 30%股份,未达到《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标准,亦不存在 12个月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累计数额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因此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崇左明辉庄园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收购崇左明
辉庄园持有的明辉未来农业全部股份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 年 8 月 29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
充审议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
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交易生效需要的其它审批及有关程序
本次拟收购子公司股权无需经过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收购事项完成后需经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股权变更及相关手续。
(六)交易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七)交易标的不属于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交易标的不属于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交易对方的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广西崇左明辉庄园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扶绥县新宁镇园湖路 1 号第 9 号楼 1 层 B1093
号商铺
注册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扶绥县新宁镇园湖路 1 号第 9 号楼 1 层
B1093 号商铺
注册资本:10,000,000.00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
让、技术推广;农业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智能农业管理;游览景区管理;水果
种植;蔬菜种植;新鲜水果批发;新鲜蔬菜批发;水产品批发;体验式拓展活动
及策划;教育教学检测和评价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
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法定代表人:胡建云
控股股东:浙江明辉蔬果配送股份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浙江明辉蔬果配送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全资子公司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情况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名称:浙江明辉未来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2、交易标的类别:□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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