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5-13
杭州会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杭州会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3 号——章程必备条款》、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的相关规定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公司登记条例》)和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由杭州会搜科技有限公司整体变更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在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取得营业执照。
第三条 公司名称:杭州会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杭州市江干区九盛路 9 号 A07 幢 501 室。
第五条 公司认缴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600 万元。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公司的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一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会搜科技开展业务经营,专注并持续自主研发创新技术,通过不断提高公司的良好经营管理水平和核心竞争能力,力争在移动互联网软件自主研发领域成为最具影响力的企业,为客户提供优质的服务,实现股东权益和公司价值的最大化,创造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服务:增值电信业务,计算机软件、电子商务、通信设备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承接计算机网络工程,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广告(除网络广告发布),成年人的非证书劳动职业技能培训(涉及前置审批的项目除外);批发、零售:日用百货,化工产品(除化学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鞋帽服饰,玩具,化妆品,卫浴用品,洁具,工艺美术品(除文物),文化体育用品,办公用品,摄影器材,音响设备及器材,电子产品(除电子出版物),食品经营: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三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公司股票的登记存管机关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第十四条 公司发行的所有股票均采取记名方式,均为普通股。
第十五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六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公司的股票面值为每股人
民币壹元。
第十七条 公司发起人姓名或名称、认购的股份数、持股比例、出资方式如下:
发起人一:高黄清
家庭住址:安徽省肥东县龙岗镇玉兰苑二期 2 幢 503 室
身份证号码:340123197410187892
以确认的审计后的净资产折股方式认缴出资 475 万股,占注册资本的
95%,现已足额缴纳。
发起人二:何耀东
家庭住址:宁夏青铜峡市永丰南路市城建监察大队
身份证号码:642102197411061512
以确认的审计后的净资产折股方式认缴出资 25 万股,占注册资本的 5%,
现已足额缴纳。
第十八条 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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