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3-08
公告编号:2023-003
证券代码:837527 证券简称:和田维药 主办券商:国元证券
和田维吾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收到洛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处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洛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洛住建法【2023】01
收到日期:2023 年 3 月 6 日
生效日期:2023 年 2 月 27 日
作出主体:其他洛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措施类别:行政处罚
涉嫌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和田维吾尔药业股份有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司 挂牌公司
限公司
涉嫌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四条关于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 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责令整改,对不符合开工条件的责令停工施工, 可以处以罚款的规定。
二、主要内容
公告编号:2023-003
(一)涉嫌违法违规事实:
和田维吾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库房及辅房建设项目自开工至今未办理施 工许可证。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对于未取得施工 许可证或者为规避办理施工许可证将工程项目分解后擅自施工的,由有管辖权 的发证机关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对建设单位处工程合同价款 1%以上 2% 以下罚款;对施工单位处 3 万元以下罚款。决定对和田维吾尔药业股份有限公 司处以 1.58 万元罚款。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行政处罚事项未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行政处罚不会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不存在被调整至基础层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本次事件,主动配合检查并进行整改,现已缴纳罚款, 并积极办理相关证件。公司将吸取本次教训,认真学习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 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完善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加强与相关部门 的沟通,杜绝类似事项的再次发生。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公告编号:2023-003
洛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和田维吾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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