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7-08
关于和田维吾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
(第六期)
和田维吾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辅导对象”、“和田维药”)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3 年修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2024〕2 号)等有关规定,以及《和田维吾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与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之股票发行与上市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国元证券委派武军、何应成、朱亮亮、周璞、黄本亮、胡森、王超、储召忠、曹诗奇,组成和田维药辅导工作小组,开展辅导工作。以上辅导人员均为国元证券正式员工,均为证券从业人员,具备有关法律、会计、证券等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根据新疆证监局的公示,将 2023 年 2 月 21 日确认为辅导对象的辅导备案日
期。本期辅导期间为 2024 年 4 月至 2024 年 6 月。辅导工作小组采取督促自学、
在线交流、个别答疑、会议研讨以及咨询解答相结合等多种形式对和田维药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田维药 5%以上股份股东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进行了证券、法规和财务等上市相关知识的辅导。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辅导期间内,辅导机构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协
调各中介机构,按照辅导计划和实施方案的内容,开展了对和田维药的第五期上市辅导工作。本期辅导的主要内容包括:
1、持续开展尽职调查工作,辅导工作小组持续开展尽职调查工作,深入了解公司基本情况和业务发展情况,收集、整理业务技术、董监高情况、组织机构及内部控制、财务会计等材料;
2、根据公司规范运作的基本要求,辅导工作小组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和田维药的公司治理、独立性、规范运作、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等情况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进行核查,对相关问题的解决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四)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开展辅导工作情况
辅导期内,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证券服务机构参与了尽职调查、辅导培训等工作,督促辅导对象规范运作、完善公司治理机制,有效地配合了辅导机构的辅导工作开展。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问题及解决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市场推广费金额较大。辅导小组重点核查推广费相关的内控制度是否健全,推广业务发生是否真实合理,并通过调取资金流水、对主要推广服务商进行函证和访谈等程序进行核查,后续将重点核查异常推广服务商的业务发生情况。
(二)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财务管理体系和内部决策与控制体系,能够较为规范的运作,但与上市公司的标准仍存在距离,尚需不断完善。辅导小组将在下一阶段辅导工作中督促发行人严格执行公司管理制度,进一步提提升规范运作水平。
随着尽职调查及辅导工作的不断深入,辅导工作小组将会持续、严格地按照
上市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和田维药规范运行情况进行核查、梳理,及时发现问题、做出诊断、提供解决建议并督促落实,确保公司合法合规经营。
三、下一阶段的辅导工作安排
下一阶段,辅导工作小组成员预计将保持不变。保荐机构将按照辅导计划和实施方案的部署,有序开展对和田维药的辅导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1、辅导小组对相关业务资料、财务资料进行进一步核查;
2、将通过集中培训、座谈、组织辅导对象自学和讨论等方式继续开展辅导培训工作,并会同其他中介机构对公司上市运作过程中可能存在问题进行沟通交流;
3、持续将与证券市场动态、全面注册制改革等方面的相关内容分发给辅导对象进行学习了解,引导辅导对象持续关注最新的监管政策和规范运作要求;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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