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1-29
证券代码:837530 证券简称:格力物业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珠海格力地产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2 月 19 日 10: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7530 格力物业 2024 年 2 月 2 日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为德恒永恒(横琴)联营律师事务所陈坚、贺静
(七)会议地点
广东省珠海市石花西路 213 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3 年度,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开展工作,严格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根据工作实际情况,编制了《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关于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3 年,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开展工作,全体监事同心协力、精诚合作,很好地履行了职责。根据实际工作情况,编制了《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关于 2023 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章程》,结合 2023 年度经营情况,公司编制了《2023
年年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29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珠海格力地产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16)。
(四)审议《关于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章程》,结合公司 2023 年度经营情况,公司编制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审议《关于 2023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29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
(www.neeq.com.cn)上披露的《珠海格力地产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编号:2024-017)。
(六)审议《关于预计 2024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29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
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珠海格力地产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 2024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鉴于公司现有股东均为关联股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由出席会议的股东参与该议案的表决。
(七)审议《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29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
露平 台(www.neeq.com.cn)披露的《珠海格力地产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拟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
(八)审议《关于珠海格力地产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核报告的议案》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编制了《关于珠海格力地产物业……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