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8-11-22
江苏三意楼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无需取得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必要程序。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本次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12月7日9:00。
预计会期1天。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六)出席对象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12月3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本公司聘请的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郑惠莲律师。
(七)会议地点
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江苏三意楼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参见司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江苏三意楼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18-034号)。
(二)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股票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股票发行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最终发行方案,确定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数量、发行对象等;
(2)签署、批准与本次股票发行有关的各项协议、文件;
(3)聘请参与本次公司股票发行的中介机构相关事宜;
(4)根据本次股票发行结果,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改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5)办理本次股票发行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申请及本案的相关事宜。
(7)授权的有效期限为:自股东大会批准授权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事项办理完成之日止。
(三)审议《关于因本次股票定向发行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本次股票发行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和股份总数等事项将发生变更,公司章程中涉及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份总数等相应条款将根据股票发行完成情况进行最终确定并进行工商备案登记。
(四)审议《关于审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使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江苏三意楼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五)审议《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授权法定代表人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内容,公司将为本次发行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该账户将用于存放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在本次发行认购结束后验资前,公司将与主办券商、开户银行签署三方监管协议。
(六)审议《关于本次定向发行完成后公司资本公积、滚存未分配利润处置方案的议案》
本次股票发行(以实际工商变更登记日为准)前公司资本公积、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新老股东共享。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非自然人股东应由其负责人或者负责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负责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明、能证明其具有负责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初始本人身份证明、非自然人股东单位的负责人依法出具的加盖单位印章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二)登记时间:2018年12月7日8:30-9:00
(三)登记地点:公司会议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1、联系人:李晓霞2、联系地址:江苏省昆山市玉山镇祖
冲之南路1666号清华科技园科技大厦8楼3、联系电话:0512-577818804、
传真:0512-57781881
(二)会议费用:与会食宿、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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