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4-26
公告编号:2019-024
证券代码:837545 证券简称:三意股份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江苏三意楼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无需取得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必要程序。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本次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16日上午9:00。
预计会期0.5天。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六)出席对象
公告编号:2019-024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5月10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本公司聘请的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江志君律师等。
(七)会议地点
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代表董事会对董事会2018年度工作情况予以汇报,由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审议《关于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监事会主席代表监事会对监事会2018年度工作情况予以汇报,由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三)审议《关于2018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将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情况予以汇报,由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四)审议《关于2019年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将公司2019年度财务预算情况予以汇报,由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五)审议《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议案
公告编号:2019-024
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公司董事会与监事会决议公司2018年不进行利润分配,由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六)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将公司2018年度报告予以汇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04月26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http://www.neeq.com.cn)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江苏三意楼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19-020)、《江苏三意楼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9-021)。
(七)审议《关于续聘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议案
根据公司需要,公司将续聘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由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非自然人股东应由其负责人或者负责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负责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明、能证明其具有负责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初始本人身份证明、非自然人股东单位的负责人依法出具的加盖单位印章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二)登记时间:2019年5月16日08:00-08:30
(三)登记地点:公司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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